投诉声明
一、建议您先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所要投诉的问题。
二、凡公民、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以下简称“投诉人”),均可在本网投诉有关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问题。
三、关于投诉受理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及拆除、房屋面积测绘、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经纪、评估、策划、咨询、代理、认证等的单位或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相关活动中涉及的信用问题。
四、注意事项:
1.凡涉及他人隐私的投诉,不予受理。
2.在投诉信中不得包含任何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语言;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不能有涉及泄露国家安全和机密的资料。
4.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可靠、简明扼要。
5.因投诉内容失实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诉人承担。
五、若您按提供的格式完整填写所要投诉的相关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因信息缺失,以致不能及时与您联系并反馈,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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