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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业务
2007年04月20日    

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估:是指进入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估机构名录的机构,按照《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定规范》等规定,对成都市房地产行业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业信用行为和资信状况等进行的信用综合评估。

从事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估、信用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当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信用评估报告、信用服务质量应当定期抄告市房产管理部门。市房产管理部门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估、信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名录。

行业协会对列入名录中的房地产行业信用评估机构作出的信用等级评价予以复核并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后,定期公布并颁发证书、授牌。

评估方式:信用评估的委托包括信用评估对象委托和行业协会委托等。

评估对象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物业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及拆除、房屋面积测绘、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经纪、评估、策划、咨询、代理、认证等的单位或机构。

从业人员:是指受聘于企业一年以上从事房地产行业相关服务活动的,取得国家职业注册资格或者经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岗位证书的专业服务人员和进入房地产行业专业人才库的人员。

以上统称信用评估对象。

评估等级

依据信用评估对象的资质或资格、人员素质、经营或执业状况和市房产管理部门信用办所记信用分值等情况,经综合评价,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将房地产行业的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七级,即:AAAAAABBBBBBC

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AAA级,表示信用极好;综合评分在90分~94分(含90分)的为AA级,表示信用优良;综合评分在85分~89分(含85分)的为A级,表示信用较好;综合评分在80分~84分(含80分)的为BBB级,表示信用一般;综合评分在75分~79分(含75分)的为BB级,表示信用欠佳;综合评分在70分~74分(含70分)的为B级,表示信用较差;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为C级,表示信用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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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服务电话:86279636  技术支持:85256650 在线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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